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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村实行有效治理历来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政治生活内容。政府不仅直接推动了乡村的治理改革,而且通过政治、经济、法律的手段规范和制约着其发展的的进程和方向。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时代环境的变迁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乡村治理的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其中,国家政权机关特别是基层政权职能的转换是乡村治理方式转型的主要推动力。本文以国家基层政权的职能转换为视角,分析了新中国乡村治理方式变化的历程,从人民公社下的“政社合一”体制到80年代后的“乡政村治”是中国乡村治理最重大的一次转型。全文重点考察了人民公社时期“政社合一”体制的特点,以及在这一体制下的乡村治理状况;并进一步分析了改革开放后“乡政村治”的特点,以及这一转型给乡村治理带来的新变化。随着农村人民公社的解体和乡镇政府的建立,农民也由国家计划经济的被动参与者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主动参与者,成为乡村治理最重要的主体。基层政权的职能改革给新中国乡村治理带来新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