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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从本质上说是人们规避风险或转移风险的一种方式,由面临同类危险的人组成团体,筹集资金,当个人遭遇不测时由全体成员共同分担个人的风险与损失。如实告知义务制度是保险制度中的重要一环。由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如实告知义务制度应运而生,其产生就是为了保护保险人,弥补其在信息搜集上的弱势。尤其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被保险人的病史、年龄、职业等情况与保险标的有密切的联系,而这些情况都是复杂多变的,如实告知义务制度的重要性更为明显。我国《保险法》对人身保险中的如实告知义务制度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有关人身保险中如实告知义务的纠纷数量居高不下,我国现行的保险立法显露出不足之处,存在许多值得商榷和完善的地方。本文在研究人身保险中的如实告知义务制度时,运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分析不同国家、地区有关人身保险中如实告知义务制度的立法差异,借鉴其他国家的保险法以完善我国立法,同时还运用案例分析法,引用典型的案例,结合案例进行讨论。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论述人身保险中如实告知义务的理论基础。首先评析了关于人身保险中如实告知义务法理依据的相关学说,明确如实告知义务的法理依据为危险估计说。在此基础上讨论人身保险中如实告知义务的性质,即人身保险中如实告知义务是先合同义务、法定义务和不真正义务。第二章探讨人身保险中如实告知义务的内容。首先讨论了义务主体与义务相对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都是人身保险中如实告知义务的义务主体,另外从保险代理人、保险业务员及体检医师的介入两个方面讨论义务相对人的具体情况。其次分析了人身保险中如实告知义务告知的内容与范围,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的,由保险人询问的对人身保险合同有重要影响的事实。第三章分析人身保险中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首先分析了人身保险中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期,人身保险中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期既有一般规定,又有三个方面的特殊规定。其次讨论了人身保险中如实告知义务的免除的两种情况,即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事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告知的事实会导致保险标的的实际风险降低。第四章阐述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首先探讨了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从解除权的行使、行使的效果、行使的阻却三个方面进行具体阐述。最后分析了解除权与合同法上撤销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