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将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作为我国新时期城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方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核心和本质是实现人的城镇化发展。失地农民是伴随城镇化农地征用所产生的一类特定转型群体。提升失地农民的市民化程度既是衡量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核心指标,同时对促进失地农民最终成功转型和融入城市发展意义重大。 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发展过程,不仅包含从农民身份到市民身份的制度转变,更应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心理等多方面的市民化能力塑造和成长过程,后者对其市民化发展具有深层次意义。作为我国经济较发达地区,苏南面临快速推进城镇化和城乡现代化发展的战略要求,而实现失地农民深度市民化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以苏南地区为例,基于森的可行能力视角,构筑失地农民市民化能力体系及其影响因素的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运用结构方程模型(SEM)方法开发了一套测量失地农民市民化程度的能力量表体系,进而运用苏南地区482个失地农民调查数据进行实证研究,进一步分析了影响失地农民市民化程度的因素变量及其关系路径,最后提出了促进失地农民市民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为:①衡量失地农民市民化程度主要受其可行市民化能力水平所决定,大致有经济能力、政治能力、社会能力、心理能力和发展能力等五层面能力体系构成;②样本地区失地农民市民化程度总体处于偏低水平,其中经济能力和发展能力不足的瓶颈效应尤为突出;③个体人力资本、征地补偿、社区扶持和公共服务等因素对提升失地农民市民化能力具有积极效应。人力资本变量对失地农民市民化发展还发挥一定的正向中介效应。 本文的对策建议为,要把构筑有效的可行市民化能力作为推动失地农民深度市民化发展的长效之策,提出了加强失地农民人力资本投资以培育其市民化能力之源,积极扶持失地农民非农就业发展以提高其长期经济能力和发展能力,开展失地农民安置区的市民化扶持行动以增强其政治、社会和心理能力,重视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和保障失地农民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权益以提升其城镇生活水平和发展质量等一系列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