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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期以来,指令计划和高度管制下的我国铁路承担了较大份额的公益性运输。公益性运输服务是社会各相关主体对铁路运输企业的社会性普遍服务要求,是运输企业服务业务中取得了社会效益但其成本没有得到完全补偿的部分。建立健全核算制度,形成合理的补贴机制对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的有效供给是必要的。本文首先基于外部性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补贴进行理论分析,通过构建一个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供给的理论模型,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角度分析得出公益性程度是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有效供给的关键影响因素的重要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对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的公益性程度分类。其次,通过对国内外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补贴现状及问题的分析,对铁路运输企业公益性亏损的成因从价格规制与低票价政策、承担社会福利性优惠项目、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以及其他公益性政策亏损四个方面进行界定。进而提出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亏损可单独分类测算的原则,并给出分类测算方法。利用可竞争性理论,考虑我国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的运营实际,提出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亏损补贴机制由直接授权经营转向竞争性招投标授权经营的方向。以公益性程度分类为基础,建议了我国铁路公益性服务有直接财政补贴和政策扶持两种补贴方式,并探讨了建立监督考核制度以完善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补贴机制的途径。本文结论如下:(1)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得到补贴支持是必要的,合理界定和测算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亏损是给予相应补贴的基础;(2)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补贴方式的选取应基于“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规模-公益性亏损-补贴”的机理联系;(3)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有效供给的决定因素是铁路运输服务的受益范围与正外部性的排他成本;(4)依据不同的供给规模,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类型存在四种情景;(5)竞争性的增加可以更好地实现公益性运输服务的供给目标;(6)给予适当补贴的同时,应制订铁路企业运输服务标准,督促其提高运输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