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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建设法治中国[1]。基层干部在我国体量庞大,是国家方针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方面地位特殊。如何评价基层干部的法治能力,成为我们面临的课题。 基于基层干部法治实践的复杂性,本文立足于干部法治能力建设研究的理论成果,结合基层干部法治实践的特点以及对闽清县基层干部的实证调查,以法治政府理论、治理与善治理论、能力本位理论和系统论为指导,并综合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和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分析了基层干部法治能力影响因素,着力构建了基层干部法治能力指标体系,建立了多层次的评价模型,从4个维度12个不同角度进行多方位分析、综合评价,为基层干部法治能力的评价提供一种较为适用的方法。 本文首先梳理了国内外的理论研究情况,界定了基层干部法治能力的相关概念,对理论依据和使用方法进行了阐述。然后,以闽清县为例,指出了基层干部法治能力现状,并对基层干部法治能力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套基层干部法治能力指标体系,并确定了指标权重。接下来,打造了基层干部法治能力评价模型。最后,对本文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并就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