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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贾是秦汉之际的重要政治人物,也是一位重要的学者,他的《新语》是汉初政权建设中的重要事件,在儒家思想史上也有重要的地位。
作为主张积极用世的学者,陆贾意图通过对儒家政治模式的合理性论证,以获取儒家学说在政治上施展的机会。通过对秦王朝政治失败的检讨,陆贾对比了刑罚原则和德治原则的优劣,提出应该在政治实践中采用儒家政治模式,并进而论证了其合理性。通过对《新语》中“道”的含义的辨析,可以看出陆贾对儒家政治合理性的论证和传统儒家的思路不同,不是从人自身来寻找德治的合理性,而是受《易传》影响,以天道推明人事。在起源上,伦常和政治的秩序都是由圣人从对天地原则的观察中得来的,人道是有天道支持的;儒家的德治方法能够带来政治上的巨大成功,而刑罚的方式只是自取灭亡,德治的原则作为一种好的治理工具有其合理性;陆贾还用天道解释了儒家政治的价值合理性。
《新语》对人的“好利恶难,避劳就逸”和“贪鄙之心”有充分的认识,认为礼义教化是提高人的道德境界的正确手段。基于对人性的这种判断,通过对《易传》中理想人格范型的借鉴,陆贾改造了原始儒学中建构的人格类型,提出了圣人、君子两个层次的人格范型。圣人和君子是政治的支柱,他们是儒家的德治原则得以施展的保证。
陆贾是一个受《易传》影响的实践派儒者,但绝不是一个技术化的实用主义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