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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近些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及所占比例居高不下,其犯罪行为已经对我国经济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对当前社会稳定构成了一定的威胁。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我国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我国社会面临的亟需解决的重要任务。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共性特征:(一)犯罪动机单纯,偶然性、激情性犯罪突出:(二)犯罪形式以共同犯罪、团伙作案为主;(三)犯罪类型多元化、集中化;(四)犯罪主体日趋低龄化;(五)再犯罪率高;(六)既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在犯罪原因的理论研究中,中西方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刑事古典学派认为犯罪是由于人性自私、自由意志选择和功利主义(享乐主义)导致的结果;犯罪人类学派认为犯罪是由生物特征、生物本能和人的心理、精神因素决定的;犯罪社会学派则认为犯罪是社会结构、社会冲突等社会因素影响和作用的结果。我国学者则认为犯罪是个体和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又有不同的细分标准。本文采用我国学者的内外因素论观点,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为内外因进行分析。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内因是未成年人特殊的身心因素,未成年人犯罪外因是家庭因素、学校因素、社会因素和司法因素的总和。未成年人犯罪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原因,是为了更好的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是可行的,而且意义重大。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总体仍差强人意,社会各方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未能形成合力。本文结合中西方犯罪原因理论观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原因,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坚持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及时防治、依法治理和科学性原则,并提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建议:(一)未成年人应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自我控制能力,塑造和健全人格,发挥自身预防犯罪的主体作用;(二)注重家庭教育,强化家庭预防犯罪功能;(三)净化社会环境,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引诱因素;(四)完善司法制度,改造、教育未成年犯。只要我们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断地研究它的规律和原因,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堵住其犯罪源头,则可以将未成年人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