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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电信、民航等具有消费的特殊性等特征的基础性和公共产品产业,由于其对国计民生存在的特殊影响,及其明显的规模经济性,在我国长期来实行了国家垄断经营。在垄断行业市场定价过程中出现的“市场失效”现象,更成为这些行业排斥竞争以维持垄断经营的主要理由。与一般国有企业相比,民航运输业作为传统的垄断行业,改革明显滞后,普遍存在政企不分,效率低下、缺乏竞争等问题。各种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破坏了市场公平原则,保护了落后的生产方式,使得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信号失灵,导致市场资源的错误配置。不仅降低了这些行业的服务和效益水平,制约了这些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为腐败滋生提供了温床。当前,我国经济中一定程度上所普遍存在的垄断现象,特别是依靠行政权力建立的超经济垄断现象的存在是对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的破坏,以行政垄断和自然垄断相结合为特征的市场垄断现象及垄断行为,具有明显的转型经济特征。如何在保证国家主权完整与人民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公平竞争的中国民航运输市场环境是一项极为迫切的课题。
然而作为运输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民航业又不同于一般产业,有其自身经营与发展的特点。经过近七十年的发展,世界民航运输业经历了从国家、军队垄断性经营到私人市场化经营的转变,市场整体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条件更加成熟,经营手段不断创新。然而除了欧美个别航空发达国家以外,包括欧美、日本等大部分经济发达国家与市场化程度较高国家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在民用航空运输市场(特别是国际航空市场)仍然以各种形式存在着较高程度上的垄断。
民用航空运输业属于第三产业和基础设施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居于重要战略地位。民航业是我国重要的新兴产业之一,也是我国目前国有经济比重最大的行业之一。经过二十余年的市场化进程,中国民航业已经基本摆脱了过去原有的“民航局”管理体制,成立了三大国有航空运输集团,在相当程度上建立了完整、有序的国内、国际市场结构。海南航空、厦门航空、深圳航空等中小型航空公司的存在引入了更多的竞争,为国内航空市场增添了活力。但是有别与其他国家航空市场的是,由于民航业自身固有的特点以及我国经济与政府管理体制的特点,中国民航运输业整体上出现了“上游垄断、下游开放”的市场状态(作者对这种不合理现状戏称为“上蒸下煮”)。即产业上游资源与管理权限完全掌握在少数上游厂商或政府权力机关手中,是完全的厂商垄断与行政性垄断:而处于产业下游的运输市场则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完全市场竞争条件。由于各家航空运输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因此下游市场竞争过度激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行业长期的安全运行与健康发展。
本文共分四章,将通过对中国垄断性行业的现状进行研究,对自然垄断和超经济的行政性垄断现象作深入的剖析,明确引进竞争机制、减少行政性垄断行为将是我国民航运输市场经济完善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探讨在当前历史条件下,我国民航运输业如何在保证安全与良性发展的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有效减少垄断发生、促进市场体系发展的理论基础和有效措,为我国民航运输业深化改革的实践提供有益的理论基础。同时本文认为,中国民航业垄断的破除与良性市场竞争结构的建立与发展应当从上到下、由里及表逐渐进行。
本文第一章介绍了该问题研究的背景和现状、研究的理论与现实价值以及研究的思路与方法;第2章介绍了本问题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第3章阐述了中国民航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当前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国际上对于破除航空公司垄断所采取的新策略;第4章对现有条件下我国民航如何在尊重行业自身发展规律的前提下,破除垄断、促进市场发展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