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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生活的社会秩序依赖社会规范,包括风俗习惯、道德、法律和非政府组织规范等。法律是调整社会的重要工具,但法律不是万能的,当社会生活中某一领域出现问题,而业已存在的法律文本中难以找到行之有效的条文现时,解决问题的往往就是那些由社会主体自发地创造出来的民间社会规范。法律多元主义为我们研究类法律规范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通过自发地采用某些变通性做法,非正式规范,尤其是类法律规范,实际上辅助甚至替代着国家法而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调控和规范,并成为我国多元的法律规范下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论文从法社会学角度,对类法律规范以及其组成之一的社会组织规范进行探讨,结构上主要有五部分:第一章,类法律规范之理论沿革。通过对较典型的国内外法社会学学说和进行阐述和分析,探寻类法律规范的理论渊源。第二章,类法律规范之一般理论。本章主要对类法律规范进行界定并分析其法律性质和功能。第三章,作为类法律规范的社会组织规范。界定类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社会组织规范的内涵并介绍其特有的性质和功能。第四章,我国社会组织规范之适用。本章从现状、困境和面临的新形势三方面阐述社会组织规范在我国的适用情形。第五章,我国社会组织规范之完善。通过以上分析对社会组织规范的适用困境提出针对性建议,进而完善我国社会组织规范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