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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合同订立理论、合同相对性理论、以及经济学的相关理论,采用理论分析与实际相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招标投标中存在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如下成果:(1)对招标投标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全面分析了招标投标的概念,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招标与拍卖的不同,分析了造成目前混用的原因。对于概念错误而导致我国目前几部法律误用的情况,分别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2)深入研究了招标投标制度与政府采购制度的关系,提出应当将《招标投标法》并入《政府采购法》,或者作为《政府采购法》的子法。(3)基于合同订立理论对招标中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对通过招标订立的合同的成立进行了研究。招标投标各个阶段的性质是: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是承诺。中标通知书导致合同的成立。在此基础上,又研究了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招标过程中各个阶段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性质和承担问题,二是关于招标人的废标权问题。还对投标保证金的性质进行了研究,研究结论投标保证金属于物权的范畴,是一种质押担保方式。(4)基于合同相对性理论,对招标中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对于招标代理费问题,目前部分项目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中标服务费,违反了合同相对性原理,缺乏突破合同相对性的依据。对中标人放弃工程款优先权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中标人不能无条件放弃工程款优先权。对通过招标订立合同的撤销权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招标订立的合同不应当完全适用《合同法》,应当由行政监督部门行使撤销权。(5)从多个角度分析了拍卖和投标的区别,并以参加投标/拍卖人数的问题为例,分别应用Friedman模型和Hassman-Rivett模型定量研究了投标/拍卖问题的本质区别。通过理论分析可以得出拍卖问题和招标问题的描述模型完全不同。对作为招标基础的投标决策经济学理论模型的理论特点和适用范围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指出了模型应用过程中容易引起误用的问题。研究了博弈理论在招标问题中的应用,针对二人暗标投标问题中的静态贝叶斯博弈模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得出了该模型中投标人的最优策略。对投标人最优策略的研究有助于最优招标策略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