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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明清时期的书院虽然有独具特色的各项规章制度,但与本文所指称之大学章程有极大差异。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及大学制度属于舶来品,是西学东渐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一种学校制度。新中国成立之初,高校虽一度依章办学,但经过复杂的社会变化,大学章程纷纷被束之高阁,弃之不用。伴随着“去行政化”的呼声高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步伐加快、依法治校工作推进,我国高校无“章”运行的常态将遭受严峻挑战,大学章程制定与实施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我国公立大学章程制定运动在教育部的积极推动下取得了重大进展,2013年11月,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部属院校首批通过了教育部章程审核委员会的核准,并正式公布实施。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985工程高校均需于2014年6月完成章程制定工作。2015年底前所有高校有“章”可依。然而,章程文本的制定与颁布仅仅只是我国高校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万里长征的起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大学章程作为一校治校之根本大法——“宪法”,其执行才是值得深入研究与解决的重大课题。 本文首先对大学章程、章程制定与章程实施等相关理论概念进行辨析,理清了大学章程、章程制定及章程实施的涵义及其相互关系;并对大学章程的作用进行分析。其次是对英美大学章程的历史考察及特点进行分析,进而提炼出值得我们借鉴的有益经验。再次,回顾了我国大学章程的发展史,并对我国大学章程实施现状及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最后提出关于我国大学章程实施的建议,以期推进我国大学章程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