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区处遇是在世界各国刑罚社会化、刑罚人道化进程中蓬勃发展起来的,反映了世界各国刑罚制度由机构性处遇转向为社区处遇的发展趋势。社区处遇在西方国家己发展得相当完善,其理论也日臻成熟。这对我国当前的社区矫正试点有很大的借鉴意义。近年来,在刑罚进化论的命题下,中国刑罚体系的改革成为一个热点问题,而社区矫正制度的移植被理论界与实践界寄予厚望,以望成为解决中国刑罚体系中诸多问题的法宝。本文正文共分六个部分。前言介绍了社区处遇的国内外发展状况,我国社区处遇的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方法。第一部分为社区处遇基本理论问题概述。首先,是对社区处遇的概念界定。通过理清有关社区的概念,进而阐释社区处遇的定义。其次,在对社区处遇的概念阐释的基础上,对社区处遇相关的概念进行评析。第二部分为社区处遇的理论基础和发展背景,首先在具体分析现有的代表性定义的基础上,将“社区”界定为由一定数量的居民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与文化维系力的地域性生活共同体;“处遇”不仅包括行刑,还可包括监狱及其他执行机关的管理与教育活动,不再局限通常理解下罪犯的教育改造。其次分析了社区处遇的理论根基。为了回应社会发展转型的内在需要,刑事政策从国家本位型转向国家·社会双本位型,社区作为一种重要力量进入国家公共管理层面势在必然,社区处遇就是一种具体体现。同时,社区处遇是有效实现刑罚基本功能的必然要求,蕴含刑罚从报应刑到教育刑的理念转变,也是刑罚个别化原则与罪刑均衡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互相协调的产物。在对社区处遇及其相关概念、特征以及中国社区矫正的官方定义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为社区矫正实行现状,包括:自社区矫正试点以来,存在着立法滞后、执行主体的权力层次模糊、矫正对象数量少、矫正措施、缺少程序保障等问题。第四部分是全文的重点。构建和完善我国社区处遇工作体系的思路,认为增强社区的介入角色意识、应用“枫桥经验”建设成熟的社区、培育矫正工作者队伍都是社区矫正制度化成功的关键性基石。结束语展望了社区处遇中国化发展,并提出了文章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