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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传统犯罪与高新技术相结合所产生的新智能型犯罪。由于信用卡诈骗罪直接威胁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资产的安全,破坏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商业信誉,乃至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秩序,因此深入研究信用卡犯罪就显得犹为重要。本文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和阐述。全文近四万字,分四个部分,要点如下:本文第一部分是信用卡诈骗罪概述。首先阐述了信用卡诈骗罪立法不断完善的过程。尔后,在对刑法学界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概念不同界定评价的基础上,归纳出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即信用卡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等方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文第二部分,作者着重分析了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首先分析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要件,提出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主要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明确了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产。其次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作者对“信用卡”的含义和范围进行了界定,即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包括金融术语上的信用卡和借记卡。同时作者据刑法第196条规定的五种行为方式进行阐述,再次在主体要件方面,本文着重于单位诈骗的情形的认定。最后在主观方面,作者重点阐述了“非法占有目的”的含义、认定等问题。本文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认定情况:(1)信用卡诈骗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探讨“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恶意透支与经济纠纷”等问题。(2)信用卡诈骗罪的形态认定。重点阐述了该罪的既遂标准、未完成形态以及共同犯罪形态。(3)探讨了七种特殊情形下的行为定性。本文第四部分,论述了信用卡诈骗罪的刑罚适用及处罚原则。重点阐述了“恶意透支数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