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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使我国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瞩目,但经济发展中产业结构不合理,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缺失特别是环境司法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和完善等问题的存在,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频频发生,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云南省与我国其他省份一样,在寻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也遭受到了严重破坏,一些严重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案件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伤害和损失。在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尽管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也采取了各种强有力的措施,但总不尽人意。与此同时,云南各级司法机关和部门也力求探索通过司法手段来促进环境保护,虽然进行了一些大胆实践和创新,但是,这个问题仍然在不断探索和完善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权利是法律授予的,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们生态产品享用权,必须依靠法律”①。本文结合当前我国司法改革体制和云南环境司法保障实际,多角度对环境司法保障进行研究。论文引言部分,介绍了问题的提出、环境司法保障的界定、相关理论、范围、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及新观点;论文第一章《云南省环境污染现状和环境司法审判实践》,分析了云南省的环境污染现状,介绍了云南省环境司法保障实践情况以及云南省昆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司法保障情况;论文第二章《云南省环境司法保障存在问题分析》,从外部环境、行政执法、地方性法规、环境司法案件、部门联动机制、专业机构和人才配置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论述;论文第三章《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对环境司法保障影响》,从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两方面对云南环境司法保障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论文第四章《云南省环境司法保障机制对策研究》,从完善云南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加快云南法治政府建设、探索跨区环保法庭和检察室、创建检察机关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机制、加强环保与公安部门执法联动、加强环境司法保障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变革以环境司法审理为核心的诉讼机制、积极探索环境保护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八个方面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性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