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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不论是哲学抑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因果关系都是各门学科所研究的重大课题。而就海上保险来说,因果关系原则是法学界和实务界探讨争论不止的一个问题。其中涉及到许多非常有价值而且有操作性的学说,近因原则是其中一个影响比较大的学说。 本文第一章将着重介绍我国对于因果关系原则的立法现状及实践做法,我国调整海上保险的两大主要法律有《海商法》和《保险法》.但是在两大法律和相关的法规中并没有对因果关系原则的明示规定.而因果关系原则又是责任承担的基本考虑因素,所以在本章中先对立法和司法实践作以概括和介绍。 本文第二章主要侧重于因果关系原则的概述。首先介绍了哲学领域里关于因果关系的理论和学说,为从其哲学根源上来理解因与果之间的联系,从而为法律领域内的因果关系做好理论上的准备。同时还介绍了两大法系民法领域中关于因果关系的一些代表性观点,如原因说、条件说、必然因果关系说、相当因果关系说等,以及在海上保险领域最具代表性的近因说;还将简单涉及民法与保险法因果关系学说的比较。 本文第三章将介绍判断因果关系的不同标准。主要是通过介绍判断因果关系的几种不同标准并对其进行比较,最终得出自己的判断,找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因果关系学说——近因原则。 第四章侧重因果关系原则在海上保险中的具体运用。通过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文章将区分几种情况来介绍因果关系中近因的判定过程,主要是多因混杂时对近因的确定、近因原则的确定以及判断时的相关问题等。当然在介绍的同时将有案例佐证,以便展现近因确定的动态过程。这是文章的重点部分。 本文第五章就司法实践中因果关系举证的问题展开论述,主要是关于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以及其如何在当事人之间移转。尽量使近因原则在解决海上保险纠纷确定双方当事人所负的举证责任时,有较为全面的展开,从而使海上保险中因果关系的分析达到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实践意义。本文最后一章主要阐述了笔者对我国建立相关因果关系原则的建议。 目前,在我国海上保险领域,近因原则在确定海损原因时只作为一种参考原则,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相关保险立法,无论是《保险法》还是《海商法》也没有明文规定。因此,近因原则在我国保险法学理论与实践中确实是值得深入研究与探讨的问题。简单地将英美法系的原文引入也许并不合适,究竟如何将该原则的一些合理理念引入中国的海上保险立法中,还需要同中国的保险市场实践相结合。同时提出一点个人粗浅的建议,希望能对我国在修改相关法律和制定解释规则时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