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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本质在于,帮助人们养成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观念、法律信仰,使人们形成遵法守法的思想品德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活动。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不仅在于传播法律法规的有关知识,更在于传播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营造法治环境。自1986年以来,我们国家通过以五年计划的方式有序开展普法工作,到今年已经进入了“六五普法”时期。随着法律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也在不断地创新,法制宣传日、普法讲座、各种普法节目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入人们的生活,公平正义的思想不断深入人心,法制宣传工作收到了可喜的成效。将历次普法文件进行对比分析,我们发现在普法工作中一直重视“媒介传播”的作用,媒介传播以其传播范围广、内容形式丰富多样的优势受到重视。几次普法规划中都指出要“建设普法工作的舆论阵地”。在大众传播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国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制作出一批批优秀的普法作品。媒介传播成为了大众获取法律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媒介传播对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意义显而易见。以媒介传播为中心去研究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是一种全新的视角。笔者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选择了有关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和传播学的有关理论,以媒介传播为中心,对上海市的媒体和受众进行了全面性的实证研究。通过实证研究获得的数据表明,媒介传播的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受到普遍欢迎,当前的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收到了不错的成效。当然,在研究中也发现了一个问题,即媒介传播的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仍需加强。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是一切普法工作点的落脚点。笔者认为,增强媒介传播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可以从“媒介机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受众(思想政治教育对象)”、“传播文本(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传播环境(思想政治教育环体)”四个要素进行研究分析,并以传播学的理论为指导,研究媒介传播的过程,提高媒介传播的针对性与有效性。进而实现普法工作的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