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法学、经济学为基础,依托法理学、证券监管、信息披露等理论,借鉴国际主要创业板市场研究成果,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特点,综合运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理论分析与操作实务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监管的法律制度进行较全面、系统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创业板市场监管体系的完善提供理论依据,为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实践建议。 本文共分为五个章节。 第一章界定了创业板市场的含义、特征,介绍了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历史和我国建立创业板市场的实践,并就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的争论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第二章探讨了创业板市场监管的必要性和适度性。提出了创业板市场监管的概念,并从市场监管的一般理论出发,揭示创业板市场商品价值特性,说明创业板市场失灵的特殊根源,论证了创业板市场监管的必要性。进一步地,通过对证券监管失灵和法律成本分析,对创业板市场监管进行适度性分析。 第三章构造了我国创业板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一般理论。论证了创业板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本质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用公法方法调整私法领域的经济法的部门法;提出创业板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价值侧重点是公平和效率;提出创业板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监管原则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具体原则是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并重原则、信息披露原则、买者自负原则、国际化原则。 第四章研究了我国建立创业板市场监管法律制度若干重要问题。提出创业板市场监管体制要采纳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在监管的立法体系上要与原有证券立法体系相衔接;结合对海外主要创业板市场的比较研究成果,分别论述了发行与上市监管、交易监管和退市监管等监管内容。 第五章重点分析了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阐述了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内涵,通过对海外主要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比较研究,分析了主板市场信息披露的问题和我国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的特殊要求,对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