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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是劳动者或者全体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从国家、社会或有关部门、单位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它起源于19世纪末期的欧洲,到20世纪30年代尤其是二战以后,通行于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我国的社会保障由来已久,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50多年的演变,一个与市场经济要求基本相符的保障制度框架已具雏形。然而,由于我国经历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现行保障制度并没有脱离原来的轮廓,各种问题和矛盾接踵而至。尤为严重的是,保障资金的运作处于无序状态,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保障水平极不平衡,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影响着我国人民福利水平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也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式,已是迫在眉捷、刻不容缓。
公平、适度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国公民最基本生存条件的底线,这也是人的社会性的最基本要求。目前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他们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对我国今后的税制设计具有较大的参考意义。社会各界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呼声越来越高,学术界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若干理论问题也进行了研究探讨,逐步形成了我国今后开征社会保障税这一税种的理论基础。众所周知,与其他税种相比,虽然社会保障税也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所履行的一种纳税义务,但它并不是一种纯粹的税收负担或单方面的义务缴纳,而是一种有偿的支付。因为一个纳税人在缴纳了社会保障税以后,也就取得了享受国家在其失业或因残废、年老而丧失工作能力时,给予相应的物质保障的权利。社会保障税作为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的主要方式,所具有的强制性、规范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对于构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为重要的是,社会保障税这一税种具有一定的人文特性,较好地适应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当前我国日益突出的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根源之一,正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诸如我国居民的高储蓄率、公务员热所导致的人才分布失衡、农民工以及农民养老等问题,背后都隐含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位和不平衡因素。因此,以开征社会保障税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有效地消除或减缓各种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国家也越来越关注民生问题。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指出,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强调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因此,结合当前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现状,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探讨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对这一税种各要素进行设计,具有积极意义。
本文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税的基本问题。简要阐述了社会保障的涵义、特征与基本理论,社会保障税的概念、特点、效用,以及社会保障税在现代税制结构中的地位。
第二部分,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的发展与现状。对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的历史沿革、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介绍了当前我国部分地税机关代征社会保障费的情况。
第三部分,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两个层面,对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税开征情况进行介绍,并归纳了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启示。
第四部分,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与原则。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分析,提出了开征社会保障税应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
第五部分,我国社会保障税的模式选择与制度设计。结合国情,提出了我国社会保障税的模式,并从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目、税率等要素对社会保障税进行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