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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我国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现实,企业层次环境信息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本研究旨在探知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低下的因为,从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动因的角度来分析问题,寻求促进其质量和水平提高之因素,以期提高我国企业层次环境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基于上述总体研究目标,研究者的全文由七大部分组成。各部分研究的重点内容如下所述:
第一部分是本文的引言部分。其内容涵盖研究主题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等。在此基础上构建本文研究的总体框架。
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在此部分中,作者首先对与环境信息披露相关的各个概念加以界定。其中,本文界定的相关概念包括:信息披露、环境信息、企业环境信息、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等。然后分国外、国内分别回顾在环境信息披露动因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从国外来看,相关研究成果较多,不同研究者从不同角度,采用不同的分析框架进行规范和经验研究,例如,利益相关者理论、合法化理论、政治经济理论、外部压力理论、信息成本理论等均用于解释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动因。在各种理论中,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合法化理论的研究成果尤其丰富。然而,各种理论提出的观点不尽相同,经验统计的结论也相差甚远,本文的研究者尽可能地对相关理论加以归纳、总结,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作出初步评价。从国内来看,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建立,在规范研究和经验研究方面均出现了一些研究成果。然而,囿于研究对象发展的局限性,国内此方面的相关研究尚未得到真正的深入。为此,笔者在对国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回顾时,关注重点在于获得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一般性理论框架,以及经验分析时采用的主要分析方法及主要关注点;在对国内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回顾时,关注重点在于对我国实际情况的分析,以及经验分析的方法及侧重点,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决策时考虑因素的理论框架。企业最终决定是否披露环境信息以及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和质量,将取决于企业对披露成本和披露效益的衡量、对来自于利益相关者披露压力的主动或被动反应等因素。
在第三部分,笔者分别企业层次环境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和直接动因理论进行探讨。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基本理论至少包括可持续发展理论、环境信息需求理论、外部性理论以及环境资源价值理论等。而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直接动因来看,遵从监管部门的信息披露要求是重要因素之一,然而,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自愿性披露,并且从内容上进行比较,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远较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内容丰富。自愿性的信息披露是企业管理层出于对内、外环境信息需求者的需要,以及为实现企业战略发展之需要而作出的行为决策。在这一部分中,本文研究者还将强制性信息披露方式与自愿性信息披露方式进行了比较。
第四部分分别分析了国内外企业层次环境信息披露的实际动因。国外环境信息披露实务发展较快。笔者综述了主要国家的政府监管机构、非政府环境组织、投资机构等对企业层次环境信息披露的推动,以及企业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实务的进展过程。而在国内,企业层次的环境信息披露实务发展相对较缓,诸多研究成果均指出这一现状。其因为不仅在于监管部门对此方面的规制并未形成对一个全面、系统、具体可执行的制度遵循框架,而且企业内部更多地将追求经济目标视为企业立足之根本,同时其所承受的来自外部的信息披露压力的强度远不如国外发达国家。
第五部分是在理论研究成果基本结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上市公司所处于内、外部环境的基本特征,及环境信息披露的实务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研究假设,并选用二元响应模型——Probit的统计分析方法,对截止至2006年12月31日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进行描述。为此,笔者确定了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方法、样本的设计和选取规则、变量数据的来源或取值方法等。研究者考查其在2006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所列示的自愿性信息,将其作为因变量,然后考查公司规模、所处行业、地域、财务绩效、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上市时间等可能影响因素,确定影响因素与因变量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公司的股权性质、所处行业及上市时间与企业环境自愿信息行为显著相关,而其它因素的影响并不显著。笔者进而对样本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进行了描述性小结,并对经验统计数据的结果进行了分析。
第六部分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可能提高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政策建议,包括建立和完善强制性和自愿性披露相结合的制度体系,设计完整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框架,增加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压力,构建适当的环境信息形成机制,以及区分企业不同特征。设计不同的披露要求等。
在全文的最后,笔者提出了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及后续研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