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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规定,教育工具指课程教学。爬梳文献得知,已有学者从教学论或课程论的角度提出了教育工具的多种目标,笔者在分析其视角、达成难度的基础上,站在教育学原理的角度提出一个“形而上”的目标:弘扬教师和学生的主体性。 可能由于对主体性的理解有偏差和对传统“教师中心论”的矫枉过正,致使人为地把教师主体性置于弱势。笔者在仔细分析个中原因的基础上,试图以后现代主义观照的主体现为教师主体性描述一个新的分析框架,那就是主体间意义的教师主体性。 为了弄清主体间意义的教师主体性的精确含义,笔者着重厘清了西方和中国教育哲学史中的主体性和主体间性思想的发展脉络,并运用科学的定义方式,认为主体性包含目的性和创新性,主体间性意指自我调节性,主体间性是主体性的题中之义。换句话说,主体间意义的教师主体性就是教师要具备的目的性、创新性和自我调节性。 为了有效达成目标,本文分析了教育工具中三个平台:校本、行动研究和反思,进而认为在校本中确证“目的性”和“创新性”,意味着教师是校本课程的主体,其路径有:1)教师获取课程自主权力;2)教师具备和提高课程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在行动研究中确证“目的性”,意味着教师要成为学者型教师,其路径有:1)把个人理论和抽象理论有效结合,注重理论导入“行动”;2)培养问题意识和提高对问题的敏感度。在反思中确证“自我调节性”,意味着教师成为反思性教师,其路径有:1)反思过程:描述、领悟、正视、改造;2)反思内容:个人品质和实践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