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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地处苏南河网地带,由于近年来河道水体受到严重污染,大多数水体水质在Ⅳ类或Ⅴ类甚至劣于Ⅴ类,因而变成了水质性缺水城市,对此考虑采用将污水厂尾水经深度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或直接排入水体以减少污染的措施。
本试验以城北污水处理厂出水为水源,采用混凝沉淀和过滤的方法进行深度处理。研究分小试和中试两个阶段,脱色剂采用ClO2,混凝剂采用聚合氯化铝。研究ClO2和聚合氯化铝投加量等对出水水质的影响,从而选择最佳的工况条件,以确定城北污水处理厂出水经深度处理后能否用于工业用水和能否直接排入藻江河的要求。
小试试验结果表明尾水经深度处理后,可以作为生活杂用水,也可以排入水体。但与用水量大的印染企业用水标准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其中完全可以满足标准的有浑浊度、锰、CODMn、pH;而氯化物、总固体、总硬度、总碱度与标准相差较大。
中试试验在小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确定混凝剂的最佳投加量为9g/m3;絮凝停留时间为14分钟,ClO2在滤后投加,出水水质比小试进一步提高,完全满足地表水Ⅳ类水体标准,可以直接排入江河或作生活杂用水。中试结论为进一步的工程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