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教师是谁?这乍看起来是个不应该问的问题,因为对它有着相当一致的回答: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然而在具体的社会历史阶段中,无论从宏观的社会发展的角度还是从微观的教育过程中师生的相处角度,都需要追问“教师究竟是谁”、何为学高、何为身正。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有利于社会各界对教师承担的责任与发挥的作用的合理期待;对这个问题的深入思考,有利于教师准确划定自己对学生施加影响的范围与深度,从而划定其施加影响的方式。 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教师被视为礼义的化身,统治阶级的代表,履行统治阶级伦理道德规范的模范。在新中国建立以后,由于传统文化心理的巨大惯性,社会各界对教师角色仍抱持着相同的期待。教师个体对宪法承认的自己的公民身份的涵义并不十分清楚,甚至没有了解的积极性。 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降,我国社会进入了有史以来的巨大的变革之中,随着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转轨到市场经济体制上来,政治体制发展的步伐也逐步加快,并且正逐步汇入世界政治文明的洪流之中。 在我国社会政治经济体制发生巨变之际,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流动频繁,人员身份变更巨大。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对教师的身份也到了重新认识的时候了。 本文通过分析封建社会中教师圣贤角色的成因揭示了教师圣贤自居对教师本人对学生对社会的迷惑性及危害,认为在传统社会中积淀的教师希圣希贤的心理不仅成为束缚他们自己的锁链,也成为其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巨大障碍;接着提出现代法治社会与封建社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状态,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不再存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统治者,国家的主体是公民。如果教师仍固守传统的圣贤意识,会陷入两难的道德困境,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却难以取得好的教育效果。教师作为人之模范,应该感应时代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学习宪法、法律,催生公民意识,做一个模范公民,而不是做一个臣民的楷模;教师作为公民,决不是教师道德水平的降格,而是教师获得自我解放的唯一途径,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素质教育得以实现,师生创造性得以迸发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