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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道路交通拥挤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城市化进程加快而日显突出。城市车辆、人口的迅速增加远快于城市道路资源投入增加的速度,这就使得交通拥挤日趋严重。交通拥挤造成的损失早已为国内外政府和经济界所认识。如何解决城市主干道交通拥挤是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的至关重要课题,国内外各种交通管理理论对策应时产生了,但这些对策均有各种局限性和不可操作性,征收道路交通拥挤费用这种新的管理对策产生了,并于1975年在新加坡获得应用,后广泛推广到欧、美、日等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在实际执行中起到很好的效果。但交通拥挤收费的经济学理论依据不充分,不能合理合法地说明其额度计算方法,仅作为各政府的行政行为,缺乏公信力。我国还未实施交通拥挤收费,但已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开展了调研工作,交通拥挤收费很快会实行了。本人从事公交工作多年,深知交通拥挤造成社会财富的损失和公交事业影响有多么严重,对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拥挤费收费理论和实行方式的研究。此论文就是此方面的研究成果。本论文详细介绍了国内外关于交通拥挤收费的各种文献的分析研究方法、理论依据及实行结论。本论文利用了城市道路交通的车速-车流量的数学函数,分别用车辆用户单位时间价值u_i和社会平均单位时间价值(?)与车速的反比关系式求得交通畅通情况和交通拥挤的边际社会成本和边际个人成本的计算公式。本论文独特地采用了博弈论纳什平衡理论分析求得出:交通拥挤造成交通边际社会成本大于边际个人成本,车辆用户获得额外社会消费获利的结论。此结论对于收取道路交通拥挤费提供了经济学上的理论根据。其结论为:在交通畅通道路段,交通边际社会成本与边际个人成本的差值不大,在交通拥挤道路段,交通边际社会成本与边际个人成本的差值很大,车辆用户获得了较大的额外社会消费获利,理应对此部分收费。本论文也提出道路拥挤收费的运管政策。1、中、小型城市,大城市外围道路,交通基本畅通,则不收取拥挤费。2、大、中城市在拥挤时段,交通主干道道路上,分时分路段对进入的非公交车辆收取拥挤费。本论文提出收费额度的计算公式与社会平均收益、拥挤路程长度和道路平均实际拥挤车辆数有关的函数。本论文根据湖南长沙的经济、车辆等情况具体计算了拥挤收费额度为:在交通拥挤时间,进入“五一路”、“芙蓉路”等主干道每车每次为6.55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