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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司法体系的基石和司法发展源源不绝的动力源泉。随着我国社会急剧转型,从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方式、社会利益主体和与利益主体密切相关的分配关系、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直到价值观念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民众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权益的诉求也愈加强烈。在道德失范的社会大环境下,社会诚信体系崩溃,司法体系也出现了信用危机。目前,诉讼的过分迟延、正义实现成本的高昂、个案裁判的不公、司法贪腐等使得民众对司法产生怀疑,司法公信力危机成为司法理论和实践都不可回避的事实。我国司法已失去了民众应有的信任和信赖,而失去民众信任的司法无异于无本之木,也将严重制约着我国司法发展的进程。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初,提出了“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其中“公信立院”是核心内容。本文以转型期下司法信用危机为切入点,在社会急剧转型、社会诚信体系紊乱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的语境下,从司法公信力的概念解读入手,厘清司法公信力的内涵和意义,剖析支撑司法公信力的结构要素,然后从我国司法公信力不足的现状出发,从法院系统内外的视角下,分析司法公信力低下的制度成因和观念成因,进而从制度完善和观念引导两个方面,探寻一条提升我国司法公信力的路径,构建司法公信力的理想图景。第一章对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现状和研究的目的及意义进行综述,以便对司法公信力的深入研究做理论铺垫;第二章界定有关司法公信力的基本问题,首先对公信力和司法公信力进行厘清和释义,从而概括司法公信力的内涵和定义。其次,从司法权的本质属性出发,剖析支撑司法公信力的结构要素,指出权威、公正、公开、经济、效率和文明六要素共同撑起了司法的信用体系;第三章从我国司法公信力不足的表现出发,通过对相关材料的解读,从制度因素和观念因素综合分析了我国司法公信力不足的各种成因;第四章提出司法公信力塑造的构想,主要从制度完善和观念引导两个方面提出构建我国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措施和对策,二个方面相互整合,相互促进,共同推进我国司法公信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