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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促使媒体行业迅速发展。同时,媒体行业的发展,又引起了学者们对媒体质疑有效性的广泛讨论。早期研究表明,投资者普遍认为媒体在揭露企业舞弊、违规、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等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且积极的作用。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财经新闻媒体的报道变得更加情绪化,因此,媒体质疑的有效性不免令人怀疑。那么该如何证明媒体质疑的有效性呢?媒体质疑有效性是否能对上市公司治理产生积极的影响呢?从最近几年建立的非行政处罚监管制度中或许能找到答案。媒体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效应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近几年来,由于问询函等交易所函件的广泛使用,国内对非行政处罚监管的研究也逐渐增加,但是,鲜有学者将两者结合起来。实际上,媒体的真实报道和谣言往往是共存的。为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一方面,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出现媒体质疑后发布公告以澄清传闻;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能发布了澄清公告却没有解决存在的问题,那么,交易所便会对上市公司出具函件,并要求收函公司必须在回函中对媒体质疑的问题作出答复。可见,媒体报道会引起行政监管机构的介入,行政介入往往意味着监管部门可能对上市公司采取行政(非行政)处罚措施,因而会提高被介入企业的违规成本,同时也对被介入企业产生强制改正的效果,最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将财经媒体报道中对上市公司的质疑、公司澄清公告以及交易所函件三者的内容进行一一比对。如果媒体在报道中质疑上市公司的问题,经公司主动澄清后,又在交易所函件中被提及,这就说明交易所关注了媒体质疑的内容,媒体质疑就是有效的。同时,交易所函件中出现媒体质疑内容的数量越多,媒体质疑有效性越高。本文搜集了2014—2018年上市公司披露的与媒体报道相关的澄清公告以及对应的媒体报道文本,上交所和深交所2014—2019年对上市公司出具的所有函件。通过人工整理与核对,本文构建了两个衡量媒体有效性的指标:交易所函件中是否出现媒体质疑的内容(QCL)与交易所函件中出现媒体质疑内容的数量(QCL_num),两者分别表示交易所函件对媒体质疑内容的关注度和引用率。本文研究发现,随着非行政处罚监管制度的落实,媒体质疑有效性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同时,媒体质疑内容受到交易所函件跟进的情况大幅增加,交易所函件中出现媒体质疑内容的数量明显提高。通过回归分析,本文发现媒体质疑的有效性受到媒体特征、公司特征、事件特征和澄清特征四类特征的影响。首先,在媒体特征层面,质疑媒体权威性越高,越能增加媒体质疑有效性,越能引发交易所跟进;其次,在公司特征层面,相比于影响力一般的公司,被质疑公司的影响力越大,媒体质疑越有效;再次,在质疑事件层面,媒体质疑涉及的公司事件越重大,越能增加媒体质疑有效性;最后,在公司澄清特征层面,相比于积极澄清的公司,被质疑公司的澄清态度越消极,媒体质疑越有效。在进一步研究中,本文发现媒体在上市公司治理中扮演着“舆论哨警”的角色。媒体质疑的有效性对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媒体质疑越有效,越能抑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同时,本文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替换指标衡量方法以及更换回归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结论仍然成立。综上所述,本文以交易所函件内容和媒体质疑内容的一一对应关系为切入点,构建了两个衡量指标,为验证媒体质疑有效性提供了直接证据。本文从实证的角度探究了影响媒体质疑有效性的因素,并进一步研究了媒体质疑有效性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同时,本文丰富了媒体质疑有效性影响因素的研究视角,也为我国非行政处罚监管制度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