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界定中小企业,由于经济发展情况不同,世界各国对中小企业的具体确认标准和办法也不同。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我国的中小企业大致包括:乡镇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国有中小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等。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关系到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瓶颈”,我国及黑龙江省的中小企业面临着贷款难、担保难、上市难、发行债券难、民间借贷难等融资困境。极大地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发达国家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采取多种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融资方式。除了商业银行的多种信贷支持外,其它非银行系统的融资方式也很有针对性。这些方法和措施对我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实现融资方式创新,有较大的借鉴作用。
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不能就事论事,而应进行制度创新,增加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供给,从根本上消除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瓶颈”。在具体融资渠道上,应最大限度发挥作为最主要的间接融资渠道的银行信贷资金,以及作为最有前景的直接融资渠道的风险投资等的作用。
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导言。论述本项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等。
第二部分:中小企业融资概述。论述中小企业的内涵、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特点、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式等一般理论问题。
第三部分: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论述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及融资难的成因,重点论述了中小企业在获得信贷资金和风险投资中所遇到的问题。
第四部分:美国、日本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经验。主要介绍了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美国和日本的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从更新观念,转变政府职能,金融制度创新,增加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供给,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解决黑龙江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重点论述了解决银行信贷资金融资及风险投资融资的对策。
第六部分: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