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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相对集中,第二类公司治理问题母公司与外部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表现突出,IPO前盈余管理和IPO后母公司掏空问题引起国内学者广泛关注。目前国内学者测量盈余管理和母公司掏空的方法存在较大测量误差并且不能适应我国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同时,从第二类公司治理问题角度对IPO前盈余管理与IPO后母公司掏空之间关系进行深入研究的较少。因此,采用新的测量方法对IPO前盈余管理水平和IPO后母公司掏空程度进行研究并进一步深入分析二者关系,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采用Stubben(2010)可操纵收入衡量IPO前母公司管理子公司盈余程度。根据最新监管环境,借鉴郑国坚等(2007)掏空测量模型验证IPO后母公司主要通过商品或劳务购销掏空子公司。在掏空模型基础上,构建IPO中盈余管理和母公司掏空直接关系模型,验证掏空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盈余的动机。研究结论如下:
(1)为达到上市盈利标准,母公司在子公司IPO前积极操纵子公司盈余,并且IPO前三年盈余管理水平呈“V型”趋势,t-3年和t-1年盈余管理水平高,而t-2年较弱;
(2)子公司IPO后,母公司主要通过商品或劳务购销转移上市筹集资本,并且IPO后三年掏空程度呈“倒V型”趋势,t+2年母公司掏空程度最严重;
(3) IPO前盈余管理与IPO后母公司掏空子公司程度存在正相关关系,掏空是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IPO前盈余管理的动机,并且在t+3年表现最为明显。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提出要减少盈余管理行为,必须从外部法律框架和内部公司治理全方位保护中小股东权益、IPO审核标准要向市场机制过渡、明确保荐人对上市公司持续督导责任以及IPO后赋予中小股东对商品或劳务购销更多表决和监督权等相关建议。
主要创新点有:
(1)应用Stubben(2010)可操纵收入模型衡量IPO前母公司管理子公司盈余程度,降低了测量误差;
(2)根据我国监管环境的变化,推断商品或劳务购销目前已成为IPO后母公司转移筹集资本的主要手段,并应用郑国坚等(2007)销售毛利率模型测量子公司IPO后母公司的掏空行为;
(3)构建了盈余管理和掏空关系模型,直接验证了IPO前盈余管理与IPO后母公司掏空关系。
由于时间及能力限制,本文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未来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1)增加主板样本公司数量,延长研究时间范围,研究其他行业,提高结论可推广性;
(2)深入分析IPO前母公司是通过何种类型及组合的关联交易和美化财务报表手段进行盈余管理的,或者IPO后除商品或劳务购销外母公司如何通过其他类型的关联交易和掏空手段掏空子公司;
(3)IPO前盈余管理与IPO后母公司掏空关系复杂,虽证实掏空是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IPO前盈余管理的动机,但这只是二者关系的一个方面,未来需要对其他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