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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问题逐渐凸显,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焦点。国外及我国近几年发生的财务造假事件是典型的例证,美国安然公司2001年虚构了12亿美元的收入,世通公司2002年虚增了16亿美元的报表利润,反观国内现状,琼民源、中航油、银广厦、郑百文等企业也卷入了财务造假丑闻,这些事件都与上市公司滥用盈余管理行为密切相关。随着财务信息失真度的日益增大,人们开始担心并重新审视股票市场的信息披露秩序与透明度状况,也开始思考抑制盈余管理的有效途径。目前,国内学者在盈余管理的存在动机、计量方法、影响因素等方面都进行了大量研究,也有部分学者从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研究,本文参考了现有学者的研究结论,发现财务报告信息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直接对象,是外部投资者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财务报告透明度会影响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在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问题影响下,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是盈余管理发生的根源,而健全治理机制的关键在于提高企业披露信息的透明度,尤其以财务报告透明度为主。财务报告透明度不仅反映了公司治理水平,也包含了更多的企业股价、投资者保护等信息,因此,对财务报告透明度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十分重要而有意义。目前,深交所及一些权威研究机构每年都会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状况进行评价,很多学者也自建评价体系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状况进行研究,但是,我国的信息披露机制尚不完善,除了基本的强制性披露内容外,自愿性披露内容都是由上市公司管理层视公司情况自行决定,导致上市公司掌握了信息披露过程中大部分主动权,披露的财务信息质量严重受到股东及管理者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因此,通过分析财务报告透明度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如何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抑制盈余管理行为,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平稳地发展。本文以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为依据,以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选取了2009年、2011年相关样本数据,运用修正的Jones模型实证研究了财务报告透明度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同时将股权结构作为调节变量引入模型,提出了理论假设,并通过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对模型进行验证。研究结果表明:(1)财务报告透明度对盈余管理程度具有负向影响;(2)股权集中度削弱了财务报告透明度对盈余管理程度的负向影响;(3)股权制衡度削弱了财务报告透明度对盈余管理程度的负向影响;(4)第一大股东股权性质没有发挥对财务报告透明度与盈余管理程度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5)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削弱了财务报告透明度对盈余管理程度的负向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