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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加快改革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美丽中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我国日益蓬勃发展的经济要求源源不断的能源供给,但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单一,煤炭等传统能源仍占主导,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不容忽视。为此,勘探开发新的替代能源刻不容缓,新能源不仅可以改善传统能源造成的污染,它还可以增强独立能源供应的能力,增强中国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声音和主导地位,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作为一种清洁的新能源,可燃冰远远超过石油和天然气等能源的总和。近来,美国,日本,印度等国家都积极开展可燃冰的开发。大量研究表明,中国的海洋可燃冰资源具有广阔的前景。然而,可燃冰的开发过程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基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考量,可燃冰的开发需要制定专门的政策体系进行规范。在可燃冰大规模商业化开发利用之前,有必要前瞻性地设计关于可燃冰开发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以最大程度地减缓可燃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同时也促进可燃冰开发的科学、合理和可持续发展。公共政策研究需要多学科的视角,经济学视角是其中一个较大的研究视角。其中,交易成本理论是经济学研究的重要理论,属于新制度经济学,20世纪80年代以来,逐渐被运用于政治学和公共政策学等研究领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是公共政策中的一项基本政策,本文借用交易成本理论切入研究可燃冰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具体分析了可燃冰开发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定的对策和建议。首先,本文对交易成本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介绍,并简单论述其向政治领域的拓展,它为可燃冰开发中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定的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从交易成本理论的角度,构建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政治分析框架。在政治框架内,逻辑起点是交易成本,核心是政治合同,基本关系是政治委托代理,研究对象是政治治理结构,认知基础是有限理性和制度内生化。三是可燃冰开发中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定的交易成本分析。分析了制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过程,分为萌芽阶段,发展阶段和逐步完善阶段。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定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成本不足,谈判成本不足,维护成本不足和监控成本不足;并从决策者、政策制定特征和政策制定环境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从加强开发利用规划、完善针对性立法和细化激励政策体系三个角度分析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定对可燃冰开发的启示。最后,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可燃冰开发中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定。在制定可燃冰开发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过程中,有必要完善监督体系,突出不合规成本的警惕作用,主要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过程以及促进公众参与政策制定;需要明确职责权限,增加协调的交易成本,这就包括设定清晰的职责分工、加强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和重视对沟通协调工作的开展;需要合理充分授权,减少信息成本投入,其中包含确定授权范围和程度、权责一致的原则和权力的监督制约;需要建立信誉机制,加大制度成本作用,主要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公共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和加大制度约束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