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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Green and sustainable remediation,GSR)是保障土壤环境可持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研究针对我国污染场地可持续风险管理体系缺乏、土地安全利用规划决策机制不健全、修复二次污染突出等问题,采取模拟评估与实证分析等手段,在对我国场地管理现状和产业发展进行评估预测的基础上,基于费用效益分析(Cost Benefit Analysis,CBA)、生命周期评估(Life Cycle Assessment,LCA)等方法,构建了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评估方法框架。(1)针对我国当前区域场地再开发规划与治理修复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了区域场地修复优先排序和再开发规划评估方法,并进行案例验证。结果表明,在早期规划阶段就采用将污染修复可行措施与未来土地利用类型相结合的分步修复再开发策略,可比传统修复模式显著提升土地修复再开发净效益。(2)采用LCA方法对场地修复工程的二次环境影响开展精细化的全过程定量评估,可为我国污染场地GSR管理中使用LCA方法提供评估程序和方法参数优化参考。对西部某典型铬盐污染场地修复工程LCA案例研究结果表明,修复工程实施导致的二次环境影响中人体健康损害占总影响的45.63%,生态系统损害占7.28%,气候变化和资源消耗分别占24.13%和22.96%。(3)构建了场地修复工程CBA程序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提出综合权衡健康风险、生态风险、资源环境损害和污染外部影响的场地修复CBA模型。开展某典型铬污染场地CBA案例验证。结果表明,场地修复工程实施的总成本约为1.05亿,修复后100年内获得的社会、环境、经济综合效益约2.4亿,净效益为1.35亿。(4)为评估不同修复工程模式的生态环境效益增加、修复活动二次污染损失以及场地污染导致的总社会损失,探索污染场地自然资源损害评估(Natural Resource Damage Assessment,NRDA)和GSR的一体化评估框架和方法。对某焦化污染场地案例验证结果表明,场地污染生态环境损害约28亿元,修复实际支出为18亿,修复工程实施导致的修复后土地生态服务价值损失约1.1亿。场地修复社会成本除了实际修复支出外,还负担了场地污染生态环境损害与修复成本的差额,以及修复工程二次影响导致的土地服务价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