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提高法律文本的翻译质量,法律术语翻译的研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对法律术语翻译相关文献的回顾,本文作者发现迄今为止还没有文献基于赖斯的翻译理论来讨论法律术语的翻译的方法。本研究旨在回答以下研究问题:根据赖斯功能翻译理论,在翻译法律术语时,译者应运用什么具体的翻译方法?以赖斯功能翻译理论为基础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英译本中的法律术语进行研究,得出了以下两个主要结论:第一、对于法律术语的翻译直译是最恰当的翻译方法,借译是直译的重要补充。第二、但由于词汇差异,实际翻译中使用直译和借译方法需要把所翻译的术语在英语和汉语中以及不同部门法中的内涵和外延都审慎地考虑进去,如果运用不当,同样难以达到预期的翻译效果,从而影响翻译的质量。因此,在翻译法律术语的过程中,不能教条地套用直译或借译的翻译方法,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翻译方法。但是赖斯功能翻译理论在法律术语翻译中的应用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难免有不深入不全面之处,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学界及本人对该领域研究的进一步重视与深入,该理论对法律术语翻译的指导作用应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