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罪己诏令作为皇帝吐露罪己之心的重要载体,是最高统治者反省责躬最直接的表现方式。国君通常在天灾人祸时颁布罪己诏令,借此安抚百姓、稳定民心。宋代统治者继承前代君王这一举措,综合运用诏、制、令、德音、批答等多种形式表达自我责罚之意。宋代的罪己诏令按发布原因分类归总,可分为自然灾害、天象异常、人为灾害和综合四大类别。罪己责躬的思想文化已渗透到宋代君主的日常,在其言行举止等多个方面都有所体现。礼仪法度在古代中国向来备受关注,宋代统治者借改元、避殿、减膳、去尊号、停罢典礼和取消娱乐活动自我责罚,也通过祈祷、祭祀展示敬畏上天之心。皇帝因天灾人祸给百姓带来的危害深感愧疚,从生活、司法、居住和医疗等方面对受灾百姓提供救助,以示敬天爱民之意。统治者对行政阙失的反思经常触及人事层面,通过惩治贪官、罢免宰相来调整人事结构,同时注重改善人事管理、调整机构设置,并积极完善科举制度。探析宋朝皇帝罪己言行的形成因素,有助于明悉宋代统治者内省责躬的初衷,是全面了解宋代君主罪己文化的切入点。天谴思想、民本文化和理学的发展,从思想文化上促成宋代统治者罪己观念的养成。古代中国皇权的普遍性、集中性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需要多重论证才能使人信服,皇帝罪己言行的养成同样也是出于政治需要,是统治者证明自身“天子”身份的诉求、获取臣民信任的需要和调整政策的契机。罪己责躬是宋代皇家的祖宗家法,与之相关的教育、士大夫的督促,在潜移默化中推动宋代君主更加关注内省自查。除此之外,游牧民族连绵不断的内侵也是激发宋代皇帝罪己责躬的因素之一。作为一国之君,皇帝的一言一行自然备受关注。部分冷静理智的宋代官员在统治者自我检讨后,留意考察君主引咎自责的虚实,对其是否切实履行了罪己诏令中的相关承诺提出质疑,劝诫皇帝以实际行动罪己悔过,借此把敬天爱民的执政思想落到实处。天灾人祸出现后,宋代统治者多数情况下回绝宰辅递交的辞呈,推却天文官通过调整闰月变更日食时间的建议,禁止百官于日食不见时称贺庆祝等做法闪耀着理性的光辉,凸显了宋代皇帝理性罪己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