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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农、惠农方面发挥着金融主力军的作用。2003年6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指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健康发展,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多年来,普定县农村信用社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将金融服务“三农”、支持小微企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己任,不断完善自身金融产品,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随着大农业的转变,农户生产经营活动逐渐发生转变;同时随着国家政策对“三农”发展的倾斜,农户脱贫致富的意愿高涨,农民返乡创业,向第三产业转变的户数逐渐增多,农村个体经济逐渐繁荣,随着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额度和风险控制上都难以满足涉农大户及涉农企业的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同时受农村资产确权及处置难的问题影响,农户自身拥有的农村性质的资产难以作为担保物进行融资,农户发展与融资方式的矛盾凸显。普定县农村信用社深入农村、农户、涉农企业中进行充分调研,在调查了解农村、农户、农业园区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普定县实际,推出了四权抵押贷款,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采矿权、林权抵押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户金融需求的矛盾,也在农村产权改革、农信社业务创新方面探索了一个方向,希望通过四权抵押贷款的推广试点,在农村产权改革、合作金融发展的路径上探索研究出一条成熟的经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