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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社会上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热”和“教育乱收费”的反响较为强烈,这些在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尤其是各类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和文件相继出台,并且都强调要把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放在首要位置。随即,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义务教育阶段的均衡优质发展之路,然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需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没有统一的模式。众所周知,教师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主导力量,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将是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很多经济社会发展相对发达的地区在义务教育设施布局上已经基本做到了相对均衡,因此,这些地区都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工作上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本文对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相关理论和国外实践研究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并且主要针对上海市长宁区正在进行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试点工作开展实证调查,对参与试点的部分政府工作人员、校长和教师进行个别访谈,并分析在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笔者的建议。本论文通过对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等现状进行分析,并通过访谈,得出影响区域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几个因素,分别是教育人事制度、教师收入制度以及教育执法等方面。教育人事制度方面主要是要进一步明确教师的法律地位和身份,规范教师聘用的主体,完善教师评聘的方式;教师收入制度方面主要是要进一步推行教师绩效工资,规范和平衡区域内教师收入水平;教育执法方面主要是要加强针对教师个体的“补课”行为和教育领域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同时本论文还针对长宁区试点的个案提出了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要考虑人口发展的趋势和扩大教师流动范围等建议。区域内人口发展的趋势是政府配置各类学校和教师的风向标,长宁区今后的教师资源配置要从人口发展趋势出发,结合城市建设发展的规划,在人口相对密集地区配置相应的各类教育资源,包括教师资源;同时应该进一步扩大教师流动的范围,把现有的新评高级教师流动扩大到全体教师的流动。本论文的研究成果对区域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政策完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也对教育人事制度、教师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教育执法力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