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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文献和案例,比较分析国内外学术成果和司法经验,发现搜索类新闻聚合平台设置加框链接行为在著作权侵权相关问题上仍存在争议。本文对搜索类新闻聚合平台设置加框链接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人利益及非著作权人利益进行梳理和分析,进而对加框链接著作权侵权行为提出技术、司法、立法、产业上的规制建议。希望本文对研究相关著作权问题、处理相关司法争议点有所裨益。全文由五章构成:第一章,梳理本文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章,界定搜索类新闻聚合行为的行为载体、行为主体、行为模式,阐明了本文的行为载体是搜索类新闻聚合平台、行为主体是网络服务提供商(ISP)而非网络内容提供商(ICP)、行为模式是“结果列表”行为和“深层链接”行为,将本文核心研究的行为模式界定为“加框链接”行为;第三章,通过分析搜索类新闻聚合平台设置加框链接行为侵犯的著作权利益,对加框链接行为是否侵权、侵犯权利类型、标准选择、侵权类型展开讨论。第四章,通过分析搜索类新闻聚合平台设置加框链接行为损害的非著作权利益,分析了加框链接行为对被链网站和著作权人构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章,分别在司法、立法、技术、产业上对搜索类新闻聚合平台设置加框链接行为提出合理的有针对性的规制模式。在司法上,坚持适用“用户感知标准”作为加框链接侵犯著作权利益的侵权认定标准;在立法上,建议整合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于“新技术传播权”;在技术上,采用技术措施、权利管理信息,在产业上通过版权合作、广告分利进行融合以根本平衡利益分配关系,对加框链接侵犯著作权利益和损害非著作权利益的行为予以针对性的合理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