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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时制度既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是不同年代先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但是由于年代的久远和时空的适移,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文献与当代文献在载体、表现形式及方法上相比较已不能同日而语,经常使得今人很难直明其意,尤其是古代文献中记载的时间语言。所以,弄准古代文献中“时间”的概念,是瞭解、认识、整理、研究古代文献必须掌握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近年来大量秦汉简帛的出土、整理和公佈,为研究者开启了一扇观察古代社会的窗户。
本文主要利用近年来所公佈秦汉简帛中纪时资料,结合已有的研究,试图对秦汉时期的一日纪时制度的内容进行梳理和发掘。本文对于秦汉出土简牍中部分纪时名称做了考辨,并根据时称的命名特点对其进行了大致归类。我们将採用简牍中时间叙述上有连续性的材料对各地出土简牍中所见的一日所分时段的情况略作一梳理:秦汉简牍中把一昼夜划分为十、十二、十六、二十八等数目不同时段的种种情况此外我们还可以从各简日书中看到其中把白昼时间划分为十二时段、五时段、四时段等不同情况。总之,日书中时段的划分是溷乱的,究竟一日划分为几个时段,主要视占卜的具体需要而定。
秦汉简牍中的十二时制乃是出于推算吉凶的择日需要,并非实际生活所行用的规则。根据出土文献的记载和统计分析的结果,两汉时期至少在河西及至敦煌地区实行的是十六时制。把一日分为十六时的来源尚不清楚,把一日分为十二时则是将十二支引入记时系统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