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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宗族在当代中国的复兴已是不争的事实。如何看待村落宗族的复兴及其表现,不仅关系到人们对村落宗族的态度,更关系到人们对农村、农民的态度,关系到人们对农村现代化的认识与把握。基于这一认识,笔者在导师王祥俊教授指导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社会学有关理论,以博白县宁潭镇莫氏宗族为例,对村落宗族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写下本文。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五部分。在引言中,笔者首先对当前我国社会转型这一大背景进行了简要介绍,同时,对博白县宁潭镇及莫氏宗族的情况作了简单说明。此外,为开宗明义、提纲挈领起见,也对本文的分析框架进行了说明。第一部分,对宗族及村落宗族的定义作了界定,并指明了研究的意义。首先将宗族及村落宗族界定为:宗族是指来源于某一共同祖先,按男性血缘世系原则建立起来的,存在某种组织形式和具有宗族色彩的活动,有着一种内部认同和外部边界的社会群众;村落宗族则指存在并活动于自然村落和行政村范围的宗族。其次,指明对村落宗族的研究,对于认识当前农村社会结构,把握社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的关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对传统村落宗族进行了探究。首先,分析了传统村落宗族的结构特征:具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具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具有完善、严格的家法族规。其次,揭示了村落宗族在我国传统社会中长期存在的原因,包括:第一,为了维护本宗族的生存与发展;第二,小农生产方式长期存在;第三,儒家思想文化的维持;第四,封建统治阶层的支持与倡导。最后,指出传统村落宗族的影响作用,主要为:(一)维护宗族生存与发展;(二)对地方社会秩序的维护与破坏双重作用;(三)传递社会文化。<WP=4>第三部分,研究当代的村落宗族,指出其当代特征、复兴原因和影响作用。与传统村落宗族相比,当代的村落宗族既不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也不具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亦不具备严格的家法族规,这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是一致的。村落宗族在当代中国的复兴,一是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及我国农村现实生产力水平仍较低;二是因为国家力量的收缩导致国家对农村社区管制的放松;三是社会保障在广大农村地区的缺失,四是因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滑坡。村落宗族对当前社会的影响作用,主要包括:第一,破坏与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第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第三,影响地方基层政权及村民自治组织。第四部分,将当代村落宗族与传统村落宗族进行比较,指出两者产生与存续的基础条件不同,所具有的特征不同,影响作用有了差异,从而得出随着社会的转型、变迁,村落宗族亦在转型的结论。第五部分,对村落宗族的未来展望及指出当前的对策选择。本文认为,由于村落宗族还有其存在与发展的空间及合理性,村落宗族还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而传统与相代相糅合,实现由传统走向现代,这是当代村落宗族的最佳选择。然而,不论如何,村落宗族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它不可能成长为一种真正的现代性组织,村落宗族将不可避免地走向消亡之路。因此,对目前而言,我们应该采取如下对策:第一,承认村落宗族存在的客观性并对其加以适当的引导和限制;第二,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发展市场经济,加速农村发展;第三,完善农村基层组织,满足群众正当需求;第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民思想观念的更新改造。在结语中,对本文主要观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指出本文的局限与不足,希望得到老师、同学们的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