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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已经成为国际间人员交流的主要途径,而国际中转是旅客进行国际航空旅行的重要方式,随着国际中转旅客运输量的不断增加,许多国家为简化旅客国际中转时的手续,提高国际中转的效率,便利国际旅行,带动本国航空运输业的发展而在机场设立了国际中转区。然而,从诞生开始,国际中转区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其法律地位一直得不到明确的界定,国际中转区在简化旅客国际旅行手续,提高通行效率,促进国际交往,带动本国航空运输业发展的同时,由于其法律地位的模糊,引发了一些问题。笔者从国际中转区法律地位模糊所造成的问题入手,试图探究国际中转区确切的法律地位,进而通过研究我国与机场国际中转有关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希望借鉴其他国家在设立国际中转区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对我国处理类似问题及进一步完善国际中转有关的出入境管理制度提供有益的建议。国际中转区是为方便国际中转旅客而设立,位于旅客下机口和机场所在国边检关口之间的特殊区域,旅客不需办理边检手续即可在国际中转区转乘前往其他国家的航班,大大提高了旅客中转的效率,简化旅客国际旅行手续,对于刺激国际中转区机场所在国航空运输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国际中转区法律定位的模糊,容易造成国际难民问题,旅客滞留问题,非法移民问题。机场国际中转区具有鲜明的国际性特征,与航空业本身易引起关注的特性相结合,其相关问题在很容易引发关注。例如在斯诺登事件中,其滞留于俄罗斯莫斯科谢列梅杰沃国际机场国际中转区一月有余,因为斯诺登本人的关注度,和国际中转区本身的特殊性,二者结合造成了很大的新闻效应。笔者在关注斯诺登事件进展的同时,也注意到国际中转区本身的特性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笔者从斯诺登事件引发的对于机场国际中转区的评论入手,寻根溯源的研究了机场国际中转区产生的历史背景,总结出机场国际中转区从设立到现在曾出现的问题,以俄罗斯和法国机场国际中转区的相关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欧洲人权法院在阿穆尔诉法国案中判决所提出处理国际中转区问题时赢遵循的原则及其启示。通过对比俄罗斯、法国、美国在处理国际航空中转时的相关制度,着重阐述和分析我国当前对待国际中转时适用的相关出入境管理制度,提出我国在国际中转出入境管理中应当坚持国家主权原则和便利通行原则相结合的建议。对于我国国际民航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