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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信息产业的发展,网络游戏也异军突起。作为新崛起的朝阳产业,网络游戏的快速发展不仅给游戏玩家带来了精神上的愉悦体验、给运营商带来了丰厚的经济利润,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些无法避免的负面影响。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层出不穷的网络游戏“外挂”。由于法律的滞后性,目前对于网络游戏“外挂”行为并没有一部确切的法律对该行为加以规制,因此对于“外挂”行为的规制方式的相关理论也在学界引起了巨大的争议。从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来分析,用刑法对网络游戏“外挂”行为进行规制已经刻不容缓。 然而,在我国刑法学界,关于对“外挂”所触犯罪名的认定,并不统一。以“外挂”制销者的行为所涉及的侵犯著作权与非法经营罪为例,争议的焦点在于“外挂”制销者对网络游戏部分数据的修改行为能否仍然被复制行为所吸收。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为了达到定性准确的目的而对“外挂”行为采取了较为“保险”的定性,这一做法明显忽视了“外挂”行为的性质特征。因此,如何正确对网络游戏“外挂”进行罪名认定,有一定的研究价值,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写作的。 除引言外,文章总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外挂”基本问题的讨论。包括“外挂”的定义与特征、“外挂”的分类以及“外挂”产生的原因。 第二部分对“外挂”行为的刑事可罚性进行了分析,同时还列出了网络游戏“外挂”行为所涉及的侵权行为主体及权益主体,并且列举了司法实践中网络游戏“外挂”行为通常涉及到的几个罪名,同时还提出了“外挂”行为还有可能触犯的其他几个罪名。 第三部分是对网络游戏“外挂”可能触犯的罪名进行的具体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罪名:侵犯著作权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经营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盗窃罪。盗窃罪作为其中争议较大的一个罪名,被放到了最后。 第四部分提出了目前利用刑法打击网络游戏“外挂”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