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伴随着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现象的产生,解决委托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一直是国内外经济理论界和实务界所探索的重要课题。股权激励正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一种尝试,它通过授予经营者一定数量的股份而使其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之一、与所有者共同分享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从而使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达到一定程度上的一致。通过这种手段,就可以使得经营者更加关注股东价值并更加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从而达到控制代理风险、降低代理成本的目的。从上世纪产生以来至今,股权激励已经取得了普及性的发展。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环境与条件的逐步成熟,我国上市公司中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也于近年来稳步增加。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选择的最主要的两种股权激励方式,其数量占到了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数量的95%以上。与以往大多数国内学者的研究对象不同,本文致力于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比较研究。在对目前我国股权激励实施现状分析的基础之上,本文首先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进行了理论上的比较分析,同时采用了实证的手段对两种激励方式的选择及经济后果的比较提出假设并进行检验。首先,本文通过建立逻辑回归模型对我国上市公司选择不同激励模式的特点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股权集中度、高管薪酬、资本结构以及企业规模都是影响上市公司倾向性选择的重要因素。其次,对于我国2006-2010年已经实施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本文运用配对样本T检验的方法分别对实施股权激励前后的企业绩效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股权激励的市场反应良好,但财务指标在两年内并没有显著的提高。最后,本文使用企业价值作为因变量,通过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产生经济后果的差异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在股权激励实施后的两年内,二者并没有明显的差异,但是在第三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市场反应开始有了显著差异,并且限制性股票要优于股票期权。基于以上的分析和结果,本文分别从设计有效的激励方案、建设完善的经理人市场以及建立有效的资本市场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