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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作为社会进步的生力军,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和发达国家相比并不完善,加之作为资金需求者的企业和资金提供者之前存在信息不对称、契约风险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作为借款人的企业很难从外部获得融资,或者即便是取得了贷款但也要付出高额的融资成本。所以说融资难的问题,成为阻碍我国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如何使企业获得理想的融资金额?如何降低企业在融资过程带来的融资成本?以及又如何保持合理的债务结构?已成为各国学者研究和探索的热门课题。随着研究的深入,对债务融资的研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理论体系。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债务契约的不完全性,企业通过银行借款和债券融资时会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银行和债券投资者可以通过不同的监督机制来防范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其中,通过财务信息来了解企业降低这两种风险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债权人和投资者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会计信息可比性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之一,它不仅能扩大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和决策相关性,它有利于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信息使用者对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前景做出比较、分析、鉴别和预测,从而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率。会计信息可比性由于难以度量的原因,对它的研究一直停留在通过会计准则协调或会计实务协调的视角来间接观察会计信息可比性的问题,直到De Franco,Kothari和Verdi(2011)基于盈余-收益回归模型的测量方法的提出,才使得公司层面的可比性得以计算出来。本文通过盈余-收益回归模型计算的可比性,利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把会计信息可比性与企业的债务融资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理论分析可比性对企业在债务融资方面产生的影响,结合理论提出相关假设,另一方面利用上市公司有关数据通过实证回归的方法对假设进行验证。通过实证分析我们确实发现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会对企业的债务融资产生影响从而证明了我们的假设即:相对于会计信息可比性低的公司,可比性高的上市公司获得更多,利率更低的公司债券;相对于会计信息可比性低的公司,可比性高的上市公司获得更多,利率更低的银行借款,但是比公司债券的显著性较弱;相对于内部控制不好的公司,内部控制好的公司,在可比性高时能获得更多,利率更低的银行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