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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当代中国开始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25年来,伴随各项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中国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个领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革,各项变革对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道德、文化、法律等各个层面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当前,中国社会已进入全面转型的加速期,正朝着现代化的目标大步迈进。 建立于社会转型初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在维护中国社会治安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仍然具有较为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明显滞后于社会转型的进程。突出表现在:管理原则与经济成份多元共存的格局不相适应;管理手段与政府、社会的二元结构不相适应,管理模式与身份制的逐渐松懈不相适应。随着社会转型全面加速,必然要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 中国社会转型,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发展既带来难得的机遇,又带来严峻的挑战。从机遇来看,市场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奠定了物质基础;二元社会结构的初步形成及发展,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奠定了社会基础;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步完善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奠定了法治基础。从挑战来看,社会矛盾急剧增多且错综复杂;社会控制功能明显弱化;社会失范现象日趋突出;社会安全面临着传统和非传统风险威胁;社会治安管理难度加大。可以说,在社会转型时期,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 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关键是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开拓创新。首先,要创新理念。摒弃以计划经济、权威政治和身份关系为特征的传统理念,树立以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个人自由为特征的现代理念。其次,要创新思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场化、社会化、法治化、信息化。再次,要创新机制。主要包括创新领导机制、责任机制、评估机制、激励制约机制和保障机制。通过创新理念、思路和机制,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实现社会长治久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