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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在红河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对全县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发育特征、活动历史、形成条件及危害进行了研究,对地质灾害的经济损失及典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了评估,利用GIS的空间分析方法对区域地质灾害的易发性进行了评价及分区,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对策。
(1)红河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广泛,有各类地质灾害点276个,以中小型为主。灾点密度13.5个/100km2,高于云南省多数县份,特别是县城所在地灾点密度极高(273个/100km2),属云南省地质灾害发育及危害强度极高的地段。
(2)红河县地质灾害危害性大,已造成3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753.09万元;受威胁人口2.1万人,受威胁的直接经济损失4.5亿元;潜在危害程度一般级占46﹪、较大级占42﹪、重大级占12﹪。
(3)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与地层、地质构造密切相关,70﹪以上的崩塌滑坡发育在第三系(N)及哀牢山群阿龙组上段(Ptaa)地层中,80﹪以上的灾点分布于断裂和褶皱轴部及其附近。人类工程经济活动诱发了许多严重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的数量及危害逐年上升的速度明显加快。
(4)论文对52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典型地质灾害区段(点)进行了重点评价;将区域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划分为极高易发区(占37.81﹪)、一般高易发区(占40.45﹪)和中易发区(占21.74﹪)3个区、8个亚区;防灾规划划分为3个重点防治区(占16.0﹪)、5个次重点防治区(占44.7﹪)和2个一般防治区(占37.3﹪),规划近期防治灾点113个(占40.9﹪)、中期防治灾点85个(占30.8﹪)、远期防治灾点78个(占28.26﹪),提出了各区和主要灾点的防治措施。
(5)红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做好宣传教育、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力度、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质量,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防治地质灾害与保护环境相结合的方针,统筹规划和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