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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蚕业生产日益暴露出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着蚕业的发展。如何稳定和发展蚕业,提高蚕业在经济贸易中的竞争力,成为业界研究的重要课题。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单靠技术手段解决蚕业生产中的问题固然重要,但是蚕业组织作为蚕业产业化运行的有效组织载体,其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等同样对蚕业生产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本文以现代经济理论为基础,提出适应我国蚕业特点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并界定了政府在蚕业产业化组织模式的建设和运行中的职能和作用。本文主要研究成果如下:一、详细分析了蚕业的基本特性,指出蚕业具有不同于一般农业的诸多特点,如蚕种、桑树、蚕茧的不可替代性,缫丝企业的高度资产专用性,蚕茧的完全商品特性等。这些特点决定了蚕业产业化中多元参与主体必须运用非市场制度来安排生产,以实现产品供需平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蚕业竞争力; 二、详细分析了我国目前的蚕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在此基础上,运用现代经济理论,指出了我国蚕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发展的初级、中级和高级形式,即“公司+农户”型、“公司+合作社(+)+农户”型、 “合作社(+)+公司+农户”型;三、针对蚕业产业化的特点,从生产效率、经济效益、规模、龙头企业的竞争能力、农户满意度和蚕业产业链长度六个方面探讨了蚕业产业化组织模式的绩效评价标准;四、围绕蚕业产业化的有效运行,系统地阐述了政府在蚕业产业化组织建设和运行中职能的改变和应发挥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制定蚕业产业组织政策、制定蚕业保护政策、加强法制建设和为蚕业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