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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业已将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基本医疗卫生资源均衡配置等问题提上了工作日程,致力于实现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国内外学界就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及其影响因素与提升路径开展了许多研究,但既有研究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方面,国际比较显示,不同国家的实证研究结果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另一方面,中国数据与中国案例在国际学术讨论中的稀少,更使得直接移用国外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变得不可能。这就需要在中国的制度框架下,明确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的定义、影响因素,进而寻觅其提升路径,提出政策建议。因此,本文从供需两个维度解读与阐释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概念,提出了一个基于供需视角的分析框架。在供给侧,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由场地可及性、设施可及性、人员可及性与药品可及性组成;在需求侧,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则主要体现为支付可及性。本文使用这一分析框架讨论在我国,环境与结构性要素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基金等主体之间的互动及其对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的影响。浙江作为国内先发地区,其发展经验可能预示着其他后发地区的未来发展情况。因此,本文在浙江选取研究对象。一方面,选取宁波某三甲医院2014年全年的住院患者数据,研究参加不同医疗保险患者的医疗开支情况,讨论在需求侧影响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的因素;另一方面,选取宁波宁海县、丽水松阳县和嘉兴海盐县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系统作为案例对象,讨论在供给侧影响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的因素。从需求角度来看,医保支付水平的高低会影响居民对基本医疗资源的使用,但这种影响不是线性的。更高的医保保障水平,会加剧供给诱导需求现象,这至少会部分抵消支付能力的提升为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带来的正面效应。而从供给角度来看,经济发展、财政投入乃至地理环境等结构性变量对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的影响固然重要,但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基金等主体以及主体间的互动关系等行动者要素的影响更不容忽视。因此,提升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应着眼于供需两个角度。在需求侧,要培育以医保经办机构为代表的治理主体参与治理,实现政府职能转移与有管理的竞争,加强医保基金对医疗服务供给的管理。在供给侧,除了发展经济、增加投入外,还应丰富办医主体,在公平监管的前提下,积极引进民间资金,改进基本医疗服务供给的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