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的选题源自一家上市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制定的疑惑。为解决相关问题,笔者查阅了我国关于坏账准备政策的会计规定、相关的文献研究以及对遴选出的484家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政策分别进行了单独减值和组合减值两部分内容的统计,结果发现:(1)无论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企业会计准则》都只是给出坏账准备政策的框架,将更多的选择权留给了企业;(2)相关的文献研究中关注的仅是坏账准备政策中的某一部分,内容零散,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制定方法,且更多地是在对相关会计规定进行解读,缺乏对企业特点的考量;(3)中国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中,强调了“个性化披露”,但上市公司在最能体现“个性化”的组合划分依据的选取上呈现出趋同现象。根据万得数据库的统计,应收账款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例如工业机械类企业2008年的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的行业均值仅为14.67%,2015年该比例上升至41.12%),与之匹配的坏账准备政策也愈发显得重要。坏账准备政策的本质是会计估计,估计的结果往往取决于会计人员主观的职业判断,缺乏方法的支持,也正因为如此,上市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也成为了引起审计师质疑的高发区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法,将涉及坏账准备政策内容的文献进行搜集与整理,就目前的研究成果与进展,集成“现有的坏账准备政策制定方法”,分析出该方法的三个局限性:(1)忽略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2)忽略应收账款管理的影响、(3)忽略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影响。通过对遴选出的484家上市公司的统计,发现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以现有方法三大局限性为出发点,解决现实问题,提出了完善后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制定方法。通过将该方法与现有方法相比较,并进行实例应用,以证明本文完善后方法的可操作性。本文的研究结论有:(1)集成现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制定方法,包括四大逻辑步骤;(2)现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制定方法存在三大局限性;(3)实务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的制定在单项金额重大标准和组合减值部分均存在问题;(4)坏账准备政策的目标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具有计提坏账准备和进行应收账款管理两个作用(5)完善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制定方法有六个一级逻辑步骤,第二和第三步骤有着各自的二级逻辑步骤及相应的具体技法。本文研究的意义:(1)在理论层面,本文弥补了现有方法的局限性,完善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制定方法,是对现有相关研究的整合、补充与深化;(2)在实际应用方面,细化了各步骤的内容,增强了方法的实操性,为上市公司坏账准备政策的制定提供方法指导或参考依据,减少坏账准备政策制定的主观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