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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作品是指尚在版权保护期限内,经过勤勉搜索,版权人身份不明或无法联系的作品。版权自动保护原则,版权保护期限的延长,网络技术的发展等原因导致了全球范围内存在大量的孤儿作品。根据先授权后使用的版权规则,找不到版权人的孤儿作品,使用者要么冒着承担侵权责任的风险恣意使用,要么只能放弃。我国因法律制度,经济技术,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等原因也存在大量的孤儿作品,但并没有专门的法律制度来调整孤儿作品的利用问题。如果没有一套合理的法律制度允许孤儿作品的合法使用,那么大量的孤儿作品只能被束之高阁,这是对文化资源的极大浪费,将阻碍公众知识的获取,文化传播与传承以及创新活动的进行。因此对与孤儿作品利用相关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设计一套合理的、科学的、可操作的、成本较低的孤儿作品利用制度是十分迫切且有必要的。2012年我国启动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将孤儿作品利用纳入了立法考虑范围,但在修改草案中只是简单的原则性规定,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还值得商榷。为了设计一套合理的孤儿作品利用制度,笔者对孤儿作品的概念,产生的原因,背景以及国内外研究成果等进行了系统阐述。立足我国国情,系统分析当前我国面临的孤儿作品利用困境,结合对国外较为成熟的孤儿作品利用制度的比较分析后,以孤儿作品利用的授权机制、孤儿作品利用的前置程序、权利人救济、公共文化机构孤儿作品利用例外规定、建立版权登记在线数据库、完善延伸性集体许可六个方面内容构建我国孤儿作品利用制度的立法框架。并且对具体实施细节进行完善,促进孤儿作品在合理的制度下得到充分利用,促进文化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