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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房地产业蓬勃发展,已经迅速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但也产生了严重的问题,诸如畸高的房价等已经成为亟需解决的社会经济焦点问题。在人们探讨应对高房价问题的措施中,开征物业税一度是一个热门的话题。 然而,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在几十年里基本没有变化,很不适应房地产业发展新形势对税制的要求。改革我国房地产税制,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势在必行。为此,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税费。”“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提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的要求。2011年初,在上海和重庆进行了房产税改革的试点工作。 本文在分析物业税的理论内涵的基础上,阐述了我国当前房地产税制的优点和弊端,并对我国近期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情况和局限性进行了剖析。通过对几个典型的国家的物业税的研究分析和比较,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客观实际状况论述了这些国家物业税对我国物业税改革进程的启示。进一步从完善地方税体系、抑制房地产投机、调节收入分配、优化房地产资源配置四个方面分析研究我国进行物业税改革的必要性,并得出了在具体的税种上应当选择“物业税”而不是“房产税”的结论。论文还对我国物业税改革中的土地出让金、财产登记、房地产评估的核心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物业税改革的推进提出有价值的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