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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几年,为重拾国内外对于我国食品行业的信心,恢复食品行业的经济,党和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如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0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2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等。根据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各项规定,可以将食品生命周期分解为从生产到消费的不同供应链环节,从而实行“分段规制为主,品种规制为辅”的环节管理,包括农业、质监、卫生、工商、商业、药监、城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不同部门,都有规制食品安全问题的职责和权限,分别规制不同环节。尽管不同政府部门在食品生产链的各个环节上都担当有重要职责,但最终还是没能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严峻的现实需要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两个领域寻找新的思路和方法,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现状。学者们对于食品安全政策的研究多是集中在某一个角度,还没有人提出这是一个多主体参与的动态政策过程。在食品安全政策的出台、执行、评估等阶段都存在着中央、地方政府、利益集团、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公民的广泛参与。政策网络作为一种分析工具,可以用来分析政策过程中相关的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网络结构和网络行为。2008年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虽已过去,但因其典型性和标志性,对于今日的食品安全治理仍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本文运用政策网络理论中的罗兹模式研究三鹿奶粉事件中的政策网络结构特点和主体行为变化的驱动因素,分析罗兹模式在我国的适用性条件,得出我国政策网络的实际运行机制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