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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是20世纪90年代在美国社会出现的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意识形态现象或者说是政治现象,其影响涉及到美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份研究报告希望对多元文化主义的起源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我们知道,多元文化主义首先发端于美国的高等院校。笔者试图将多元文化主义的根源追溯到美国早期出现的多元文化教育运动中。教育不平等现象在美国由来已久。直到50年代中期,非裔美国人才从法律上获得享有同等的接受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权利。但在实践中,非裔美国人在教育方面依然十分落后,且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而土著美国人到了60年代才有了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其他美国的少数族裔群体,如犹太人、德裔美国人和天主教徒也程度不等地受到这样、那样的限制与歧视。为此,这些少数族裔和种族群体为了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一直在进行着不懈的顽强斗争,并取得了一些胜利。这些少数族裔群体在争取上述权利的过程中,努力保持并发扬本族裔的文化和传统,并在60年代中期陆续在美国的高等教育机开设了关于本民族或者族裔群体的研究项目。这些项目在促进美国高等教育机构教学内容多样性和多元化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美国国会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对其移民政策进了重大调整,出台了新的移民法,即《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该新移民法的重大影响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得以突出展现出来。亚裔和拉美裔移民成为这一时期来美移民的主体,并形成了美国移民史上的新的高潮。在整个90年代,每年都有100万移民进入美国。新的移民高潮对美国的族裔构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在教育领域的突出反映是美国的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学生的构成日益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这种趋势在少数族裔群体集中的地区,如加州和纽约市更加明显。这些族裔群体随着数量的增加,其力量也日益壮大,并加入为争取族裔身份、族裔文化和传统的认同和保持的斗争行列中来,并对多元文化主义的兴起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肯定性行动计划的出台,以及为执行该计划,美国联邦政府在不同时期所制定的原则和指导方针,加上美国最高法院和联邦各级法院就有关肯定性行动计划的宪政性和合法性问题所做出的裁决,共同构成了一整套关于少数族裔群体、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的政策和法律体系。这一体系所确立在最重要的原则是“优先待遇”原则和“配额制”。美国最高法院在巴基案中在就学和就业中考虑种族因素的合法性。这些裁决还涉及到奖学金和学生资助金的发放等其他问题。这些政策和裁决在美国高等院校的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高等院校教师构成的多元化;二是学生构成的多元化;三是改变了美国的种族和族裔关系格局,高等教育机构中各族裔群体的关系有紧张化的趋向。而将多元文化主义放到美国种族和族裔群体关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考察,正是本报告的创新之点。 美国高等教育机构中族裔研究项目出现的时间远比多元文化主义要早。它们之间是一种互惠和竞争的矛盾关系。但毫无疑问,这些族裔研究项目的存在和发展对于美国高等院校核心课程的设置于内容的改革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而这恰恰是多元文化主义所追求的主要目标。多元文化主义作为一种教育思想,其对美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在实践方面远大于族裔研究项目。